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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相关文件以及上海市外经贸委《关于做好上海市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第一批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区申报的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已审核完毕,全部批复结果已通过中 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公示。为做好第一阶段资金拨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便于企业及早落实政策资金,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工作将分批进行。已公示同意且已实施的项目均可列入第一批资金拨付申请,相关单位可于即日起至12月15日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资金拨付申请,申请资金拨付的单位请按计划批复内容据实填报有关内容,相关材料请于2008年12月15日前报送金山区外经委。
二、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www.smeimdf.org)“申报指南”频道中“资金拨付申报须知”的有关要求准备相应材料,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如下:
1、申报单位登记表、项目计划申请表和资金拨付申请表每个项目均须提供;
2、所有提交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的书面材料统一A4纸格式,并按顺序装订;
4、提交材料中的外文关键条款应提供翻译;
5、各项目的总结应如实反映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字数不得少于500字,出国考察项目的考察报告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
6、各单位对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及纳入第一批资金拨付申请的单位,请抓紧时间搜集整理资金拨付所需相关材料,以便在下一批资金拨付中提出申请。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外经委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联系地地址:金山大道2000号1210室。
联系电话:57921274,联系人: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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