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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保持外贸稳定增长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 申报流程
1、主体资格认定程序:
符合项目申报主体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于规定期限内向区经委贸易管理科或上海市商务委领取申报光盘,提交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书、税务登记证、进出口企业登记证、海关报关登记证及其他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领取光盘后,完成申报系统注册和安全绑定,市商务委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主体资格进行审核认定,为通过认定的企业开通网上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程序:
通过主体资格认定的单位,登陆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根据具体申报项目指南如实提交相关书面申请材料。
二、 申报材料的提交和期限
1、主体资格认定程序,即领取光盘,完成申报系统注册及提交主体资格认定书面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30日;
2、项目申报程序,即登陆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及提交项目申报书面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10日;
3、材料提交地点:上海市商务委员会11楼办事大厅(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或金山区经委贸易管理科转报。
三、各项目申报项目指南
1、开拓新兴市场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企业自行参加境外展会
2、境外营销网络(出口品牌等)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境外商标注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
3、农轻纺贸易促进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行业公共技术平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各项目的申报指南详细请参见市商务委网站内容
http://www.scofcom.gov.cn/sfic/v2/list.jsp?menuId=506&sonMenuId=458&rightMenuId=0&id=81429
金山区经委贸易管理科:
金山大道2000号1212室,黄老师,5792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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