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小型微型企业免征部分行政事...
>> 2011年度工业企业技改竣...
>> 金山区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
>> 关于征询我区中小企业融资需...
>> 关于开展2010-2011...
>> 关于启动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
>>>更多
反馈意见查询
单位名称
网上填表
 
受理中           0
审批中           10
已审批           2
 
标题
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召开联络员例会
光荣榜我区23家外资企业获双优企...
2011年金山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
2011年联合年检有关单位收文凭证
外资协会召开联络员季度工作例会
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召开2010年...
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召开顾问座谈会
申请办理《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能力证明》流程介绍
点击次数:5511次  发布时间:2010-06-18

企业申报加工贸易合同

1、带好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出口资格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去上海EDI中心(上海浙江中路400号春申江大厦803室;电话63518611)购买CA证书

2、企业在电脑上安装CA证书或上网软件

3、办理好能力证明后上网申请加工贸易合同

4、网上查到已批复后,持加工贸易合同至金山经委1211室领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取单时:留合同一份(需在合同上方写上当天拿到的与合同对应的批准证号,如:沪经金网B[2009]/来字第***号)

 

申请办理《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能力证明》

(一)申请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网址

http://jmsa.ec.com.cn/jmdc/index.jsp 

(二)申请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的条件

三资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等和具有加工场地,生产设备、生产工人等必要的加工设施。 

(三)办理程序

1.上网申报(选择其中表1、表2或表3),申报成功后带上以下材料送到金山区经委1212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执照复印件请公司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 会计事务所等出具的验资报告   复印件

3 上年度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  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国税,地税)   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资格证书)》(表3无需提供)

7 上年度加工能力证明(新办理企业无需提供)

8 第一次办理表2或表3企业,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设备清单】或【租赁设备合同】复印件 (续办企业无需提供)

注: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需带原件核对。

          

注:在上网申报时,表格最后审批机关一项请选择金山区外经委审批点。只需点击选择按钮,键入金山,回车,就可看到金山区外经委审批点,在上面打“√”提交即可。

2.网上申报成功后,显示已申报待批。一天后带以上企业材料及公章来经委1212

3.   经委审核(包括验厂、调查),领取生产能力证明 

承办科室:金山区经委贸易管理科    57921290  57921605 

 

隐私申明 | 帮助信息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9 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36243号 人次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 邮编:200540 电话:021-57921161       Powered By JiYun  JYCMS